2025年12月31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暂行)》的通知(辽发改电力字〔2025〕64号),其中提到,明确项目为并网型或离网型。并网型项目需说明整体接入公共电网的电压等级和接入点。明确项目是否为“可靠性要求高、按要求需进行容量备份”的用电类型。离网型项目需重点论述项目具备完全独立运行的条件。
明确项目投资主体及构成(负荷企业、电源企业、合资公司等)和各方出资比例。简述投资主体(如非同一主体,需分别论述负荷企业与电源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企业信用,在电力领域的相关运营管理经验及投资能力。
结合辽宁省实施方案要求,从以下方面论证项目必要性:
1.满足企业绿色用能、提升产品绿色竞争力的需求;
2.提升辽宁省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缓解电网消纳压力;
3.探索新能源生产与消费融合发展的创新模式;
4.对于存量负荷,阐述其对自备电厂替代或满足出口贸易降碳刚性需求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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