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电力行业政策大年,以《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136号文”)开局,以《关于做好2026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502号文”)结尾。
“136号文”提出的“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曾一度行业惊呼“狼来了”,“1502号文”提及的“原则上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不再执行政府制定的分时电价”不仅引发了行业大讨论,甚至一度引发了市场的恐慌。
行业的恐慌,主要因为分时电价对储能及新能源的收益至关重要。而“分时电价将取消”“工商储将彻底凉凉”等误解、误判也加剧了行业的恐慌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1502号文”带来的变革背后,包括储能在内的新能源发展逻辑也将发生重大变化。所以,正确理解“1502号文”,挖掘出政策与市场红利等,也是行业必须直面的话题。
正确理解分时电价
正确理解“1502号文”,首先要正确理解分时电价。
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写、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的《电力价格简明知识》提到,分时电价通常指由政府确定并公开发布的,对用户在不同时段用电执行不同价格的电价政策安排,也称目录分时电价。
分时电价主要包括实时电价、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丰枯电价等。其中:
实时电价是对电力用户按每个很短的间隔时间段(一般以天甚至小时单位)进行计价,即实时波动的价格。
峰谷分时电价是根据用户用电需求,将每天的时间划分为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等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
季节性电价是按不同季节用电负荷的变化设置不同电价水平,通常分为夏季、冬季、春秋季用电价格。
丰枯电价通常指根据来水的时间特征,针对不同月份设置枯水期、丰水期用电价格。
可以看出,分时电价范围很广,并非只有狭隘的峰谷电价,实时电价也是分时电价的一种。
山东“五段式”分时电价
事实上,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国内就开始在各地推行分时电价机制。截至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省份均实施了分时电价机制,但在具体执行上有所差异。整体来看,各省份普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部分省份辅以丰枯电价和季节性电价。
分时电价并非一成不变的。尤其是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以来,各地区对于当地分时电价的调整愈加频繁,主要按年度评估调整时段划分与浮动比例,强化季节性、丰枯差异适配新能源出力。
例如,在2021年,山东率先探索深谷电价,针对光伏大发时段设置超低电价;四川、云南等水电大省完善丰枯电价,促进水电消纳与跨季调节;多地将尖峰时段与夏季/冬季负荷高峰绑定,提升响应效率。
今年以来,随着电力市场的推进,分时电价又迎来一个调整期。通过各地区的政策来看,答题分成了两大趋势,一是以山东为代表,加大峰谷价差,如山东省推行的“五段式”分时电价;一是以辽宁、山西为代表,倾向与电力现货市场衔接。
而“1502号文”提出的“各地要做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与市场交易电价的衔接,原则上直接参与市场用户不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政策也是从国家层面对这一趋势的引导。
理解了分时电价和其在国内的演变趋势,就能理解分时电价不会消失,行政分时电价暂时也不会退出历史舞台,只是从行政强干预朝着市场定价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方向发展。
从电改的角度看“1502号文”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电力行业密集发布的政策,包括“136号文”“394号文”“1502号文”等文件,均是电改的延续政策,是一脉相承的。要想了解“1502号文”的条款,也需放在电改的大背景下了解。
电改改的是什么?核心就是价格。
2002年之前,国内电力供应与消费各环节的电价均实行政府统一定价模式,价格形成完全依托行政调控。2002年,《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正式出台,明确提出“竞价上网”的改革方向,拉开了电力市场化探索的序幕。
历经2004年区域电力市场交易试点、2009年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的实践积累,行业逐步形成差异化定价机制:发电侧呈现“部分电量市场定价、其余电量政府定价”的双轨格局,用户侧则形成“部分工商业用电市场定价、其他用电类型政府定价”的双轨模式。
201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发布,进一步加速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市场定价的发用电电量占比持续提升。2021年10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落地实施,明确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全部进入市场交易,工商业用户也全面纳入市场体系。
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136号文”则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向新能源领域延伸。文件明确,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标志着新能源电价市场化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今年以来,多项“136号文”配套政策密集出台,在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的同时,也是在开展行业“市场教育”,引导全行业认识到:市场化是电力行业发展的必然方向。
分时电价机制也不例外。早在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就已在“总体要求”中明确,持续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形成有效的市场化分时电价信号。
从另一个角度看,分时电价市场化已势在必行。随着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突破 63.7%,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导致电力供需格局重构,固定峰谷时段与价差的弊端日益凸显。取消行政分时电价,让市场决定动态分时价格,既能精准匹配供需、促进新能源消纳,又能理顺成本传导机制。
因此,站在电改的角度看,取消行政分时电价是一种趋势,取决于电力市场化的进度和成熟度。
工商业储能变天?
“1502号文”流传出来后,“工商业储能变天”的呼声一度很高。
此前,工商业储能主要依靠政府划定的固定时段“低买高卖”,收益可精准测算;行政分时电价取消后,电价由市场供需实时形成,波动更剧烈且无固定规律,收益不确定性显著提升。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峰谷时段由市场供需动态主导,结合新能源“三性”特点,会形成新的电价低谷和电价尖峰,颠覆了行业传统的峰谷认知;二是峰谷价差不确定性将显著增强,套利空间受将受到较大影响。
在此背景下,优秀的预测能力将成为工商业储能破局的重要手段。事实上,在此前,为了应对行业内卷以及分时电价,工商储已经开始强化自身的预测能力,通过引入AI负荷预测模型、整合气象数据与新能源出力曲线,以精准预判现货市场的实时电价波动与峰谷价差窗口。部分头部企业甚至搭建了跨区域的预测平台,联动多个储能站点的数据,实现资源的协同调度与优化配置,进一步提升整体收益水平与抗风险能力。
这种预测能力的升级,不仅帮助工商储在市场化竞争中抢占先机,更能有效应对行政分时电价取消后的市场不确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分时电价的取消,虚拟电厂则在这一改革中迎来爆发机遇。
行政定价时代,中小企业可依托固定峰谷规则自主调整用电,对聚合服务需求有限。而市场化电价的动态波动,让多数中小企业难以应对复杂的价格预判与负荷管理。虚拟电厂作为负荷聚合商,能够整合分散的工商业负荷、分布式电源等资源,通过专业算法预测电价走势,统筹协调充放电与生产调度,帮助用户规避高价风险、获取低价收益。同时,分时段交易机制与现货市场的衔接,为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应、电能交易提供了精准的价格指引,加速其从示范项目走向规模化商业运营。
此次“1502号文”提出的取消行政分时电价的改革,目的是配合电改进程和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但也间接地推动储能等相关行业的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