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
3月13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指出,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需严格遵循“以荷定源”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及装机规模,充分发挥新能源项目的灵活调节效能,着力提升新能源利用率,推动绿电资源高效转化。同时,意见稿划定了明确的量化指标: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项目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且2030年前这一比例需提升至不低于35%;项目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得超过20%,在新能源消纳出现困难的时段,严禁向公共电网反送电,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要求,有序推进我省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关于征求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期限为一个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6年4月15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ahsnyj@163.com,并注明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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