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协和湖南省科协关于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有关文件的精神,为提高科技论文水平,促进水电科技进步,鼓励会员多写学术论文,奖励优秀学术论文作者做出的成绩,结合我学会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范围
1. 学术论文的内容应属水利,水电及其相关的学科领域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的论文;
2. 科技水平较高,技术、经济意义较大的学术性文章;
3. 学术上有所创新,具有实用价值的论文;
4. 对生产有重要意义,具有明显经济效果的总结性文章;
5. 对某一专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论文。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1. 申报条件
① 论文的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是本学会的会员;
② 优秀学术论文每年评选一次,申报参评的论文应为评选前一年度的且此前未申报过的论文(缓评成果重新申报时,若未对“缓评原由”作出明显改进完善的,一般取消其申报资格)。
③ 申报的论文应为学会或高于学会级别的刊物发表过的或参加省级学会学术论文交流的文章。
2 申报材料
①各会员单位、各专委会根据本办法规定,对拟申报的论文认真审查评议,并填写“湖南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优秀学术论文推荐表”(表式见附件)送交学会秘书处。
②参评学术论文或参评论文所载当期刊物的封面、目录及论文的复印件;
③有关证明材料;
④“优秀学术论文推荐表”。
三、优秀学术论文评定标准及等级划分
1、评定标准
① 创新性指标(20分)
论文主题为当前或今后研究前沿,热点及急需解决的问题,或为单位、地方或国家批准立项、经费资助的研究项目。
② 学术水平指标(30分)
论文反映的研究成果在同类研究工作中处于领先水平,研究成果曾获奖或得到同行认可,由多个单位、多位作者合作研究完成。
③ 论文影响指标(20分)
论文反映的研究成果已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论文发表在本学科有影响期刊上或得到同行引用。
④ 写作质量指标(30分)
文论撰写规范,著录项目齐全,文字描述清晰,图表、数据准确,文后参考文献达到一定的数量。
2、等级划分
① 优秀学术论文分为一等、二等、三等3个等级奖。
② 各等级总得分(按评分标准打分)的范围值:
一等奖:总得分≥85分
二等奖:85分>总得分≥70分
三等奖:70分>总得分≥60分
四、优秀学术论文的评审程序
1、学会秘书处收集、汇总、各会员单位、各专委会报送的“湖南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其附表1)及其有关的材料。
2、秘书处根据汇集的申报评审表编制“湖南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汇总表”(其附表2)送交学会技术委员会。
3、优秀学术论文的评审由技术委员会主任主持并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成员由技术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同时根据所评审论文内容可由评委组组长增邀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
4、评审组长(或论文的主审人)介绍论文主要内容、审查意见及推荐的等级,在评审组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或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评定出一、二、三等奖项目。评审后,主审评委和技术委员会主任应对评审论文逐篇写出审评意见和等级,由学会技术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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