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4月1日正式实施!国管局颁布《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

发布时间: 2026-03-31发布部门:湖南水电学会所在位置: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3

3月23日,国管局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共机构向居民、商户等转供电所对应的碳排放不纳入核算范围。 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产生的自发自用电力、应对发电总量、自发自用电量分别进行计量和统计。自发自用电力不纳入碳排放核算范围。 公共机构外购的绿电直连电力消费量应纳入碳排放核算,电力排放因子按0计。

原文如下:

现发布机关事务行业标准《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编号为JS/T 303-2026,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管局

2026年3月23日











Copyright @ 2001~2015 shie.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湘ICP备18019949号-2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档楼703 邮编410014 | 电话:0731-85075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