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张光斗优秀青年科技奖是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为宣传张光斗献身祖国水利事业的伟大精神和弘扬中国水利文化,为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科研创新,鼓励从事水利水电行业的青年科技人才而设立的奖项。张光斗优秀青年科技奖每2年评审一次,每次评选6名(水力发电学会评选3名),每人奖励2万元。根据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张光斗优秀青年科技奖评审办法》(见附件)和《关于委托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评审“张光斗优秀青年科技奖”的函》,经研究,现组织推荐2010年度张光斗优秀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有关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张光斗优秀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优良作风
和品德。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水利水电工程方面的科研、设计和施工建设中取得重大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这些贡献包括:
①在水利水电工程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成果,并对经济建设有实际指导意义者;
②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中有所创新,完成重大工程的优秀设计并付诸实施者;
③在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建设中,创造并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方法,对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速度方面取得重大成绩者。
2、年龄在2010年10月31日前未满45岁(今年适当放宽,申报所用的业绩为45周岁之前完成的也可)。
二、推荐渠道
凡申报张光斗优秀青年科技奖的候选人,须经推荐单位预审后择优推荐(限额1名),不受理本人申请。
三、推荐材料要求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①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信;②800字简历(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③在水利水电工程领域的突出业绩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者代表性论著。申请材料纸质一式六份,电子版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一)书面材料(单位推荐信、简历、突出业绩)需用A4纸装订成册(代表性论著另附)。
电子版申请材料(不包括代表性论著)必须是可编辑的word文件,需签名或盖章处可打印文字代替。
(二)候选人材料中不应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和保密内容。
四、时间安排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于2010年8月1日开始受理,9月1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一)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均可登录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网站科技奖励专栏(www.hydropower.org.cn)查阅。
(二)如有其它问题请与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联系。
联系人:孙 卓 胡丹蓉 李 新
电 话:010-63414394,63414396
传 真:010-63547632
邮 箱:183455362@qq.com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1号
邮 编:100761
附件:张光斗优秀青年科技奖评审办法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张光斗优秀青年科技奖评审办法
为宣传张光斗献身祖国水利事业的伟大精神和弘扬中国水利文化,为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科研创新,鼓励从事水利水电行业的青年科技人才,经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设“张光斗优秀青年科技奖”。为了规范评审工作,特制定以下评审办法。
1)本奖的评审工作是在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分别委托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和中国水利学会设立的评审委员会负责隔年评审。评审委员会人选,由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和中国水利学会提出,经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组成。
2)本奖每2年评审一次。每次评选6名(2个学会分别评选3名),每人奖励2万元。分别由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和中国水利学会通知,正式启动张光斗优秀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并发布“关于申请张光斗优秀青年科技奖的通知”。拟于评审年的8月~10月,接受张光斗优秀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推荐材料。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优良作风和品德的科技工作者,在水利水电工程方面的科研、设计和施工建设中取得重大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年龄在评审年10月31日前未满45岁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可申请本奖。这些贡献包括:①在水利水电工程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成果,并对经济建设有实际指导意义者;②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中有所创新,完成重大工程的优秀设计并付诸实施者;③在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建设中,创造并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方法,对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速度方面取得重大成绩者。